崔嵬,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河南省太康市人,1989年3月参军入伍,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0月由部队转业至临沂市看守所工作,先后从事提审、会见、管教、巡控等工作,2014年10月轮岗交流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主要从事治安管理和安保维稳等工作。
据悉,崔嵬同志从一名普通士兵成长为军队干部,转业后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三十多年的从军、从警生涯,他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对事业有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部队服役期间,他才智过人、表现优异、屡立战功,多次立功受奖;参加公安工作后,他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执着追求,多次受到表彰奖励。
参加公安工作17年以来,自觉扎根沂蒙沃土,传承红色基因,牢记职责使命,时刻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始终坚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崇高信仰,不论岗位如何更迭、身份如何变化,都用一片赤诚和满腔热血,全心全意投入本职工作,直到把最好的青春年华,全部奉献给党和人民的光辉事业。他始终坚定担当负责、恪尽职守的敬业情怀,早在2019年元旦值班期间,他就曾突感身体不适、胸痛难忍,在尽力平复之后,他没有选择就医休息,而是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值班任务,后来也一直坚持随身携带急救药丸上班上岗。他始终追求精益求精、敢为人先的匠人风采,特别是在看守所工作期间,事无巨细、加班加点,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精做细做到极致,工作从来没有失误,为监所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始终涵养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面对近年来日益繁重的安保维稳工作,他从来都是争着去、抢着干、连轴转,连续参加了各级“两会”“青岛海军节”“上海进博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一系列重大安保维稳外出执勤任务,时常连续一月有余不能回家,用默默无闻地辛苦付出,充分展现了沂蒙公安铁军形象。他始终保持胸怀大义、不忘初心的警察本色,在“护小家”和“顾大局”的选择上,他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即使在京执行为期一个多月的安保任务期间,也从来没有请假离队去看望近在咫尺的至亲好友。面对年逾古稀的父母、尚在膝下的儿女和无怨付出的妻子,他把自己所有深沉的爱意藏于内心深处,化作无穷的力量为沂蒙公安事业燃放出热烈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