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天地,祭鬼神,祭先祖,祭英灵!远古先民们十分重视祭祀,通过祭祀表达崇敬以求赐福庇佑。祭祀文化精选合集这就为您讲述中国古代的祭祀文化。看完祭祀文化精选合集的内容后希望能更好的帮助你了解祭祀文化。
祭祀是人类早期近乎本能的文化行为,世界各民族历史上都出现过祭祀。中国古代的祭祀,及于天神、地祗、人鬼(此为《周礼·春官·大宗伯》之说)等三大类,自成体系,祭法多样,意蕴丰富,卓具特色。“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礼记·祭统》)。祭祀文化地位之高,由此可见。
一、祭祀文化与灵魂
祭祖的前提是灵魂的存在。中国人认为,生命由魄与魂两者构成,魄是肉体,是生命的物质存在,是灵魂的寄寓之所;魂是人的精神意识,是生命的无形部分。魂与魄结为一体时,生命是鲜活的;若两者分离,则生命死亡,故《仪礼·士丧礼》始死的仪节有“复”,亦即招魂。古人称“丧”而讳言“死”,“死”是消灭,永无再生,而“丧”是丧失,魂离魄而去,只是所往之处不可见。《士丧礼》的主题有二,一是“送形而往”,将死者的形体(魄)送往墓地安葬;二是“迎魂而反”(此二语为郑注《士丧礼》所言。郑氏或作“送形而往,迎精而反”,精者,精气,与“魂”同义)。是将死者的精气(魂)迎回家中致祭。
在无神论者而言,人没有灵魂,人死则生命随之消失。在灵前上供,更是愚昧无知、悖逆科学的表现。但是,灵魂问题很复杂,世界大多数民族都认为人有灵魂,伊斯兰社会、佛教文化、基督教世界无不如此:人死后,灵魂升入天国。儒学没有彼岸世界,亦无轮回之说,从来就不是宗教。历史上的“儒教”一词,乃是以儒为教,与宗教无关。儒家所说的灵魂,不入天堂,不下地狱,而是回到家中,继续与子女在一起,只是身体不再可以触及。家人则奉行“事死如事生”的信念,除例行的祭祀之外,每逢子女成年、婚配,乃至奉命出外聘使,都要“告庙”。亡魂不仅关注家庭,而且关注国家的治乱兴衰,陆游《示儿》云:“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即是明证。这是中国文化的独特之处。
灵魂说至迟在殷代就有,并非儒家创造。儒家沿用了民间关于灵魂的说法,但做了理性的诠释,认为亡魂没有福佑或者作祟于生人的超自然能力。其说与诸宗教的理论完全不同,具有进步意义。
二、祭礼文化是孝道的题中应有之义
儒家提倡仁,“博爱之谓仁”(韩愈:《原道》)。仁始于孝。孔子以孝为先王的“至德要道”,为“德之本”(《孝经·开宗明义章》),“仁之冕也”(《郭店楚简·六德》)。乃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孝是修身进德的起点,无孝,则仁无从谈起。仁爱之心,要从孝敬父母开始培养。孔子设定的孝的内涵,奉养是底线,往上还有因深爱而流露出来的和气、愉色、婉容(《礼记·祭义》:“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核心是对父母的敬(《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剧乎’?”)
亲人逝去,依照世俗的说法,养老送终的任务已经完成。但在儒家而言,这只不过是奉行了孝道的一半,即与父母朝夕相处的这段岁月而已。若是父母故去之后,儿女之孝自行停止,则是欺父母无知,是为不敬。因此,子女在自己的生命结束之前,依然要尽孝,其方式则是祭祀。孔子将孝的大节界定为三:“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孔门后学将其表述为孝子的养、丧、祭等三道:
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礼记·祭统》)
子女与父母经过数十年的共同生活,形成了挚厚亲密的情感,双亲逝去之后,子女的思亲之情无法割断。礼缘情而作,“道始于情,情生于性”(《郭店楚简·尊德义》),“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礼记·坊记》)。制定祭礼,旨在体现子女的孝心,“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礼记·祭统》)。每逢忌日,孝子思亲之情如泉而涌,故‘‘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礼记·祭义》)。每逢季节转换,孝子更是感时伤怀,不能自已:
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秋,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悽怆之心,非其寒之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将见之。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故稀有乐而尝无乐(《礼记·祭义》)。
祭祀是孝子表达终身眷念双亲、希冀追养的合理形式,“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礼记·祭统》)生者的亲情得以伸展与延续,祭礼是沟通双方的载体,并无巫术与迷信的成分。
奉养父母的核心精神是敬爱,祭祀之精义与之一脉相承,《论语》云“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春秋末期,为提高祭祀品质,使诚敬之心得以展现,《祭义》对孝子在致齐、祭日等场合的思虑等作出了指导性的规定:
致齐于内,散齐于外。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齐三日,乃见其所为齐者。
祭之日,入室,傻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
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声不绝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致爱则存,致悫则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
祭祀须诚敬,不得草率为之,其表现之一,是准备供品。《祭统》云:
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所以备外内之官也。官备则具备。水草之菹,陆产之醢,小物备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实,关物备矣;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以荐者,莫不成在,示尽物也。
准备供品,不仅要夫妇亲力亲为,而且要取材于水陆乃至天地阴阳之美物。尽心之外,尚要尽物。尽心则必能尽物,尽物则必能尽心,如此方为真祭祀。
三、祭祀文化与“自求多福”
祭礼的尽心、尽物,并不夹杂着祈求福佑之类的功利目的,这是儒家祭祀文化的又一特点。武王克商后,民本主义思潮兴起,国家之存亡,个人之祸福,取决于为政之道的正确与否、修身进德的成果如何,祸福由己,非由鬼神,已成为知识精英的主流意识。《诗经》有“自求多福”(《诗·大雅·文王》:“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之语,乃是周人文化自觉意识的最佳表述。
儒家对祭祀文化建设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划清了理性与迷信的界限,要求致祭者具备正确的祭祀心态:
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谓福也。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谓之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上则顺于鬼神,外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于亲。如此之谓备。唯贤者能备,能备然后能祭。(《礼记·祭统》)
求福避害,是人类的普遍愿望,然而这一愿望是寄托于自我,还是寄托于神明?上引文字是儒家的答卷,孔疏解释道:“世所谓福者,谓受鬼神之佑助也。贤者之所谓福者,谓受大顺之显名也。”定期的、程序化的祭祀,与其说是与亲人灵魂的沟通,毋宁说是自我反省、自我提升,甚至是示范于全社会的特殊仪式更为切合。祭祀先人,意在教育后人,故《礼记·祭统》说“祭者,教之本也已”,最得祭礼真谛。
儒家将孝推及于人生的所有方面,但凡有辱于父母名声者,都是不孝之举,都在戒绝之列。《祭义》引曾子之语:
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
对于君子而言,祭礼中所需要体会的深意,并非个人与家族的荣耀。祭礼的设计,每一环节都有深意在焉,所行者小,而所见者大:
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礼记·祭统》)。
郑注:“伦犹义也。”教之本,要义有十条,《祭统》逐一做了解释。
可见,培养一名懂得事奉神明之道,洞悉尊卑亲疏长幼之礼,通晓均平之法、惠下之道的合格贵族,祭礼是不可或缺的途径。
四、祭礼文化的人文意义
祭礼的人文意义,至少还有以下数点值得阐述。
其一,氏姓学、谱牒学是中国文化中的瑰宝,也是中国文化区别于西方文化的独特之处。西方在16世纪欧洲农奴制废除之前,除了少数贵族外,大多数人没有姓。而贵族为了保证其血统的纯正,多在内部通婚,由此出现了诸多问题。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前也是如此。有些东南亚国家至今犹然,没有姓氏。
中国人的姓氏起源甚早,自古有“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史记·五帝本纪》裴胭《集解》引徐广语)之说。夏为姒姓,殷为子姓,周为姬姓,斑斑可考。其后,人事转繁,姓氏分化演变,流衍分脉,极为纷繁,郑樵说有三十二类。至迟到汉代,无论贵贱贫富,人人都有姓氏。家庙与宗族,既是姓氏存在的物质形态,也是家族血脉流变的载体,本支百世,历历在目。通过祭祀历代先祖,人们得以了解家族的发展历史,进而明白自己对于家族、民族的责任,其积极意义不可小觑。
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中国历史悠久,族群迁徙频繁,“本支百世”,人们都希望了解自己家族的渊源,而要了解一个自然人,不能不了解其血缘关系,所以,郑樵说:“生民之本,在于姓氏。”(郑樵:《通志·氏族略》)这一点在婚姻中表现尤为突出。作为婚礼程序的“六礼”之一,有“问名”,即询问对方姓氏,了解血缘关系,以避免有可能出现的近亲婚配。《左传》已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郑叔詹语)之说,懂得同姓百世不婚的道理。家庙、祠堂与族谱学的发达,正是得力于祭祀文化。
其二,家族祭祀是分散进行的,自成体系,彼此不相混杂,而民族与国家的历史与文化是整体的。如果仅有家族祭祀,很可能会造成文化的碎片化。读《三礼》可知,在血缘祭祀系统之外,还有另一套超越血缘的祭祀系统,如黄帝、炎帝、孔子、孟子、朱子等;此外,还有对先农、先医、先灶、先蚕等不知其名的人物的祭祀。如此,形成了不同家族乃至民族之间的文化认同,例如,历史上金、元、清诸朝,都行祭孔大典,均认同儒家文化为举国的共同文化,其意义之重大自不待言。
其三,国家祀典的颁行,主导了祭祀文化的健康发展。中国历史上,礼与俗的消长,无时不在。民俗中多有原始性鲜明的信仰,这类习俗往往相当顽强,并与国家祭礼相抗衡,其实质则是理性与野性的较量。作为政府或思想界,需要加以引导。《国语》载,有一高八尺,被人称为“爰居”的海鸟,在鲁国的东门之外停留了三日,臧文仲以为是神明,便派人去祭祀它,展禽批评臧文仲为政太迂阔,何者可以列入祀典,乃是依据以下五条原则而定:
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扦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国语·鲁语上》)。
列入祀典中的有两类,一为自然神,如社稷山川、天之三辰、地之五行、九州名山川泽,是生养万物,以及民生日用所取资之处,不可或缺,“皆有功烈于民”,所以要行报祭。二是“前哲令德之人”,之所以也列在祀典,是因为他们“所以为明质也”,韦昭注:“质,信也。以其有德于民而祭之,所以信之于民心也。”
《周礼》将三代以来的祭祀对象系统化为天神、地祗、人鬼三大类,隋唐以后,成为国家祭典的依据、前后相承的法式,虽然不断有淫祀出现,但理性的祭典始终居于主导地位,这对于保持祭祀文化的品质,至为重要。
有关祭祀文化常见问题问答
网友问:皇家祭祀文化 除了先农坛还有哪些如果想不出来了请给我一个介绍。我不要那种网上摘的那么多,要概括一下,我要做作业,请为我考虑考虑,谢谢!希望能够加入一些自己的语言!
心纪奠答:
北京的历史文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皇家文化、士人文化与平民文化,而广义的“宣南文化”包容了这三个层次。
以先农坛为代表的皇家祭祀文化、以琉璃厂为代表的京城士人文化、以湖广会馆为代表的会馆文化、以大栅栏地区老字号店铺为代表的传统商业文化、以天桥为代表的老北京民俗文化等,集通俗、儒雅、华丽于一身,浓缩了北京各个层次的文化。
网友问: 认祖归宗、祭拜祖宗的文化习俗最早可追溯到什么时候?这一制度的最大特点?起到了什么作用?
心纪奠答:
来源
祭祀分成祭拜祖先和祭拜各种鬼神二类。祭祀乃起源于商朝,商人认为鬼神有很大的权威,能够决定人们的命运,所以他们十分崇敬鬼神。他们把鬼神分为天神、地祇、人鬼三类,且以人鬼-祖先为祭拜的主要对象。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了,灵魂仍然存在,可以降祸、赐福与子孙,因此他们每天都排定日程,虔诚祭祀。这种崇拜祖先的观念一直延续到现今,形成我国文化的特色。再者,东汉时的丁兰(二十四孝之一)以砍柴为生,常因母亲未能按时送饭,而怨怒再三。一日因见乌鸦反哺恩情受感,见母前来便迎向前去,母不解其举,于惊慌之余,竟投河自尽。丁兰救援不及,只得一木,于是以之为母日夜祭拜,此一孝举流传民间,亦形成日后人们祭祖之习俗的由来。
祭祖民俗相沿数千年,是具有深刻意义的一个古老节日。据史书记载,秦汉时期,墓祭已成为不可或缺的礼俗活动,《汉书.严延年传》记载,严氏即使离京千里也要在清明“还归东海扫墓”。随着祖先崇拜和亲族意识的越来越强固,远古时代没有纳入规范的墓祭,也归入了“五礼”中,之后朝廷的推崇也使墓祭活动更为盛行。
特点
祭祖的意义是慎终追远,更表现源远流长,有望于后裔的繁昌,所以行事之时,严肃、隆重、恭敬、诚挚,全发自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在我国历史上,黄帝时代是中华文明开始大创造的时代,黄帝被后人尊为人文初祖。“黄帝崩,葬桥山”,就是今天陕西省黄陵县桥山黄帝陵。每年清明时都在这里进行黄帝陵祭祀。
重视祭祀祖先,是中国古代礼仪的显著特点。这是因为古人认为祭祀祖先具有良好的社会教化功能,有助于培养社会成员的品德,加强社会成员之间的团结,维护宗法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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