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兴安盟公安局党委、政治处、突泉县委、政府等单位领导、民警代表
及何建华同志家属代表怀着悲痛的心情,为倒在抗疫情一线的何建华同志送最后一程。
1月26日(大年初二)上午9时,何建华同志发扬共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冲锋在前,
主动请缨到人流量较大的突泉县汽车客运站开展工作。下午13时许,何建华同志突感身体不适,被送往突泉县人民医院抢救
晚21时许,何建华同志因小脑出血医治无效不幸因公殉职,享年52岁。
公安部政治部、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兴安盟公安局先后发来唁电,
对何建华同志殉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岗位上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亲切的慰问。
何建华同志于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太和派出所、指挥中心、育文派出所等基层工作。
30多年来,他始终不忘职责,不辱使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与辖区网格员一起组建民事纠纷调解小组,有效化解了辖区矛盾纠纷,创造了辖区连续十年都无重大刑事案件的业绩;
先后扶持贫困学生、孤寡老人和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未成年子女等20余人,解决群众困难600余件,
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6次,荣获先进个人和全盟十佳社区民警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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